跳到主要內容區

出納組

一、薪資篇
Q、各科新進人員該如何辦理劃帳﹖
A、新進人員至人事室填寫基本資料,劃帳申請表或提供銀行存摺影印本,由人事室轉出納組或直接交至出納組,以利劃帳作業。
Q、發放教職員工薪津及鐘點費含兼課鐘點費如何處理﹖
A、每月依據各承辨業務單位核可之公文,彙整後→列印薪資清冊(含鐘點費),轉檔送銀行劃帳。
Q、如何查詢本人薪資金額?
A、請登入本校教師校務資訊系統→點選薪資查詢即可查閱列印。
Q、支付學生工讀金如何配合發放?
A、依據各承辦單位核可之工讀費,轉檔至銀行匯入工讀生之銀行帳戶。
Q、工讀生無法提供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,應如何領款?
A、工讀生無法提供金融機構之帳戶,可領郵局匯票或特殊原因亦可領現金。
二、收款篇
Q、若學生因家庭狀況無法一次繳清學雜費或伙食費,應如何處理?
A、可至本校出納組領分期申請保證書,依家庭經濟能力辦理分期繳款,經父母切結並簽章及各處室相關人員簽章,附上申請保證書所規定相關資料即可辦理分期付款。
Q、請問出納組每日各項收費時間至何時?
A、出納組收款,依照上班時間,每日上午8:00至下午1:00止,中午時間不休息(為配合銀行每日
下午三點半結帳,以致收款時間必須至下午1:00止,造成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)。
Q、學生無法至銀行繳納學雜費或其他費用,是否可以返校繳納?
A、可以至本校出納組繳款。
四、付款篇
Q、劃帳款項,該如何配合付款?
A、依據各單位承辦業務人員經核可費用,支付廠商、員工、學生等費用,應主動提供該付款對象之本人金融機構帳戶,務必將姓名、金融機構帳戶填寫清楚(學生請加註學號),以利核對能迅速將款項匯入受款人之帳戶。
Q、收到本校所開立支票及無法親自領票時,該如何處理?
A、1.受款人領到本校出納組所開立支票,一律為劃線支票及禁止背書轉讓之抬頭支票,可至各
金融機構存入本人之帳戶,即可兌現。
2.受款人無法親自至本校提領支票,可附雙掛號回郵信封寄至本校出納組,出納組會盡快寄至您的府中,或將印鑑交委託人代領即可。
Q、如何查詢款項是否已撥款或已開立支票付款?
A、請先至會計室查詢該款項之傳票號碼及項目,即能迅速而正確的告知款項處理進度。
五、稅法篇
Q、每月薪資中的預扣稅金該如何計算?
A、依教職員工每年所填寫扶養親屬表之扶養人數,核對國稅局公布之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,扣除稅金。
Q、學生在校外實習由學校代租賃房屋,給付租金時稅額如何處理?
A、依據我國所得稅法規定,租賃稅應扣除10%稅額。
Q 承辦人員在辦理各項研習會時(不論是否有申請暫借款)在支付各項鐘點費或工讀費等是否應列入所得收入?
A, 依據我國所得稅法辦理,應納入個人所得額,承辦單位支付費用時,應注意稅額6%,若超過應稅額2,000元以上,必須預扣6%稅額並至出納組填具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,由本校出納組代繳國庫。